第一条 圣职人员的资格: 身心健康;具有纯正的基督教信仰及敬虔的灵性生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见证;对基督的奉献心志及为教会服务的经历;爱护信徒,为大多数信徒所爱戴;爱国守法,在教内外有好名声。 坚持三自原则,团结信徒走爱国爱教的道路,对不同信仰彼此尊重。 (一)牧师:应受过正式神学教育,并具有牧会工作经历。神学本科(四年)或本科以上毕业者,需具有至少两年的牧会工作经历;神学专科或圣经学校(二至三年)毕业者,需具有至少三年的牧会工作经历; (二)副牧师:应受过正式神学教育,并具有牧会工作经历。神学本科(四年)毕业者,需具有至少一年的牧会工作经历;神学专科毕业者,需具有至少两年的牧会工作经历。任副牧师一年以上者,可以申请牧师圣职; (三)长老:应有高中毕业(包括相当于高中文化)文化程度,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含六十周岁),具有五年以上服务教会的经历;参与讲道的长老,需受过一定神学教育或省两会认可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培训。
第二条 不同圣职具有不同职责: (一)牧师:主要负责教堂各项事工,管理堂、点;主持圣礼,牧养、教导信徒; (二)教师:协助牧师管理堂、点,牧养、教导信徒,可以主持圣礼; (三)长老:协助牧师、副牧师管理堂、点,其职责仅限本堂、点,牧养、教导信徒,受牧师委托也可以主持圣礼。长老需经所属教堂堂委会聘用后方可履行其职责(聘期每次三年至五年)。
第三条 圣职按立的手续: (一)牧师、副牧师:凡申请牧师圣职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教堂堂委会推选,经市两会同意报省两会。省两会应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审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予以按立; (二)副牧师晋升为牧师:需经过按立牧师同样的申请、推选、推荐、考核手续; (三)长老:凡申请长老圣职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教堂堂委会推选,经市两会同意报省两会。省两会审核同意后,可委托市两会选派牧师、长老三人以上组成按立小组予以按立。
第四条 圣职按立的仪式: (一)按立牧师、副牧师至少须有省、市两会三位牧师参加按手; (二)按立长老至少须有三位牧师、长老参加按手(主礼者必须是牧师); (三)圣职按立仪式须隆重,在教堂内公开举行。圣职不得私相授受。未经省、市两会同意,私自进行圣职按立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所按立职份一概无效。
第五条 对圣职人员的劝惩: 圣职人员如有严重行为不端,违反教规,搞异端邪说或触犯刑律者,经调查核实后,牧师、副牧师、长老由省教务机构,传道由市两会审议决定,进行惩处:包括劝诫、暂停教会职务、撤销教会职务、革除圣职以至除名等。
南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南 通 市 基 督 教 协 会
201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