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加强教堂管理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主动推进教堂换届选举工作,促进教会活动健康、稳定和有序发展。但是,在我市仍然有一些县市区教会得过且过,不按着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的要求开展换届工作。有些教堂管理组织几十年不履行换届制度,有些负责人年龄已经大大超过任职年龄,但是始终不推进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的工作,教会领导组织出现了严重老年化现象。为了推进落实中国基督教规章制度,南通基督教两会就基层教堂换届工作和班子建设以及委员条件提出如下建议
市属各堂的管理工作必须实行民主管理,所有堂内重大事项必须经堂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堂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两会同意。
第一条 堂委会人员条件: (一)必须爱国爱教,坚持“三自”原则; (二)信仰虔诚,在教内外有好名声,被信徒所爱戴; (三)热心、忠心、乐意事奉,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及工作能力; (四)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第二条 堂委会组织形式: (一)堂委会设主任一名,堂委会主任一般由主任牧师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若干名; (二)堂委会至少由七人以上组成,逢单数产生,多则不超过十一人; (三)牧师、长老、传道是堂委会的当然成员; (四)堂委会成员由本堂信徒代表会议选举或协商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原则上不超过六年,并报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条 堂委会根据各堂具体情况,制订各自的管理制度。
南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南 通 市 基 督 教 协 会
201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