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乐队规章制度
为了使教会圣乐队更好地传扬福音,努力地做好自己,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希望乐队的每一位队员认真执行,自觉遵守。
一、 乐队是教会圣工组织,乐队队员受过洗一年以上、有生命乐意奉献,有一定的乐理和乐器演奏水平、并有一定的乐理和乐器演奏水平。
二、 乐队队员须尊主为大,彼此切实相爱,谨慎自守,做到有组织、有纪律,并始终把教会整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三、 乐队队员须按照制度,在主日事工委的安排下进行一切事工活动,每位队员须衣着整洁、全体一致、言行合宜、时时处处做信徒的榜样。
四、 乐队同工要互相尊重、不可拉帮结党;必须努力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刻苦专研,努力提高演奏水平。
五、 服从主日事工委和牧会的调配和安排。
六、 乐队定于每星期四下午1:30-3:30,星期日礼拜结束后下午的1:00-3:00进行排练、学习时间,请准时参加。队员若有事须向队长请假,对于无辜缺席的并一个月内不参加练习、学习、 侍奉活动者,做自动退出乐队处理。
七、 本规章制度经主口事工委会议批准后,经主任牧师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通第一城基督教堂
2017年1月19日